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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疾病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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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场所在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条例》、《四川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与职责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整个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各实验平台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负责指定专\兼职人员与四川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接洽完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手续。

各实验平台负责人负责本平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转移及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认真完善本平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办法

各实验平台应根据实验所产生危险废弃物类别、特性准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收集容器或装置,对本实验平台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免不相容性的废弃物混装、固液混装,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严禁直接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随意丢弃。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通过四川大学统一的危废收集处置渠道进行处理[见“四川大学(华西校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流程”];在学校没有统一收集处置之前,各实验平台务必保管好实验室废弃物。

(一)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理

1. 必须用回收公司提供的空桶(不超过25L)盛装废液;

2. 液面装至离桶口(注意是桶口不是桶顶)10cm处为止;

3. 将四川大学危险废物标签(简称“危废标签”见下图)贴在废液桶明显的位置(标签上内容填写完整、无漏填项);

4. 转移废液容器前请务必检查确认有内外盖且已经盖紧;

5.废液桶上交前需确保已静止一周以上时间(以危废标签上送储日期为准),若有膨胀现象需及时上报并做预处理。

(二)实验室过期试剂处理

1. 用纸箱盛装瓶装过期试剂,放好隔挡,每箱尽量装满(方便运输、堆放)。

2. 过期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分开盛装。

3. 互相之间会发生反应的试剂不得一同存放。

4. 纸箱装满后用胶带封装牢固,建议至少缠绕一圈以上确保底部不会散架掉落;

3. 转移过期试剂前请务必检查确认纸箱牢固便于搬运,并将危废标签和过期试剂装箱单贴在纸箱外明显的位置。

(三)空试剂瓶的处理

1. 纸箱盛装空瓶,放好隔挡,每箱尽量装满(方便运输、堆放);

2. 空瓶装箱时逐瓶检查确认无可见残液;

3. 互相之间会发生反应的试剂空瓶不得一同存放;

4. 纸箱装满后用胶带封装牢固,建议至少缠绕一圈以上确保底部不会散架掉落;

5. 装箱回收的空瓶应该都是完好的,破碎空瓶需要装在锐器盒内回收;

6. 张贴好危险废物标签(橙色)和试剂空瓶装箱单。

(四)生化废弃物的处理

1. 生化实验产生的EB胶毒性强,需集中存放、贴好化学废弃物标签;

2. 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

3. 刀片、注射器针头等尖锐物应使用耐扎的利器盒盛放,贴好标签;

4. 生化实验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不得混入生化实验垃圾桶。

三、完善实验室废弃物台账

处置完成后,各实验平台负责人保留相应的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理资料,以备环境保护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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